大家好,關于專利之家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買專利去哪里買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1、發(fā)明專利指前所未有、獨創(chuàng)、新穎和實用的專利技術或方法;其在三種專利類型中技術含量及價值是最高的,因此發(fā)明專利保護期為20年,保護期最長。
2、審查時間:2-3年(發(fā)明專利優(yōu)先審查1年內)
3、授權率:全國平均授權率為30%左右(70%發(fā)明專利申請被駁回)
4、專利主題:軟件算法、軟件功能、有高度創(chuàng)造性的技術改進、新產品
5、產品類的發(fā)明一般是人工制造的各種有形物品的發(fā)明,比如新的機器、設備、裝置等;方法類的發(fā)明一般是把一個物品或物質改變成另一個物品或物質所采用的手段,如新的制造方法、化學方法、數據處理方法等。
6、每一項發(fā)明必定可以解決相應的技術問題,而新的技術方案是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用的利用了自然規(guī)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例如區(qū)塊鏈、數據分析、量子通信等技術手段,注意,技術方案中的技術手段的類型和數量是不限制的;
7、(1)費用高,申請1件發(fā)明專利平均成本是1萬元左右
8、(2)時間長,通常2-3年左右才會出審查結果(申請優(yōu)先審查可加快進度)
9、(3)不易授權,審查較嚴且結果不確定,駁回率高,且駁回不會退費
10、(4)不易保密,先公開、后審查,公開之后授權之前基本不受保護
11、(1)政府單位認可度高(認定高新技術企業(yè)、申請政府資助補貼項目、與政府單位合作)
12、(2)社會認可度高,公關價值高,可提升企業(yè)品牌形象
13、(3)權利相對穩(wěn)定,不易被宣告無效
14、(4)爭取投融資(向投資人表明競爭壁壘)
15、實用新型專利,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保護期10年。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tài)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做出的改進。
16、授權率:全國平均授權率為80%左右專利主題:機械結構、電路結構,有一定創(chuàng)造性的技術改進
17、首先,實用新型的客體必須是一種產品,不具備實體物品的方法類的方案,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如產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訊方法、處理方法以及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
18、其次,實用新型是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而言,即必須是對產品的外部形狀、內部結構或者二者的結合提出的一種新的技術方案,單純以美感為目的的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新設計不屬于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
19、第三,實用新型具有實用性,即應當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并且在產業(yè)上能夠制造;
20、第四,實用新型具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屬于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21、(1)申請費用低,申請成本僅相當于發(fā)明專利的30%左右
22、(2)申請時間短,從申請到授權僅需6-8個月
23、(3)授權率高,通常授權率在80%以上
24、(4)保密性強,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才會公開,公開時已受保護
25、(5)權利要求范圍適當的實用新型不容易被宣告無效
26、(1)通過電商網站或行政途徑維權時需要出示專利權評價報告
27、(2)在專利權評價報告中可能出現負面結論,或在無效宣告程序中被宣告(部分)無效
28、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如果想要保護的是一種方法或者其改進,只能申請發(fā)明專利;如果想要保護的是一種產品或者其改進,可以申請發(fā)明專利,也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29、本人想要保護的是一種方法,但是該方法是在實體設備中實現的,實體設備屬于產品,為什么不能申請實用新型?
30、針對此種情況,一般分為兩種情形:
31、一、實體設備只是簡單應用該方法,該方法只要通過算法就能實現,對實體設備本身的形狀和構造并未改進;這種情形在軟件方法類的發(fā)明中較為常見,通過計算機的中央處理器進行算法運算,就能實現數據處理的方法,即使該方法是通過設置有計算機的實體設備來實現,該方法并不屬于實體設備的具體產品結構,即并未對實體設備的具體產品結構作出改進,以此不能申請實用新型。
32、舉個例子,一種移動終端與基站之間的通信方法,移動終端與基站之間通過無線信號進行交互,其發(fā)明的核心是移動終端和基站之間的數據處理過程,實質上是一種數據算法,屬于方法特征,其對移動終端和基站的具體形狀和構造并未進行改進,雖然涉及移動終端和基站這兩個實體設備,但并不能以此申請實用新型。注意:在發(fā)明專利中,可以保護使用通信方法的移動終端和基站。
33、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上應用的新設計。保護期10年。外觀設計是指工業(yè)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yè)品的式樣。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guī)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yè)應用的新設計。
34、授權率:全國平均授權率為95%左右
35、專利主題:軟件UI交互界面、產品造型、包裝設計
36、(1)申請費用低,申請外觀專利最低僅須1000元左右
37、(2)申請時間短,從申請到授權僅需4-6個月
38、(3)授權率高,通常授權率在95%以上
39、(4)保密性強,外觀專利授權后才會公開,公開時已受保護(5)原創(chuàng)的外觀設計不容易被宣告無效
40、(1)通過電商網站或行政途徑維權時通常需要同時出具專利權評價報告
41、(2)若抄襲或簡單修改他人設計,在專利權評價報告中可能出現負面結論,或在無效宣告程序中被宣告無效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于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布某種特權的證明,后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占權利證書。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qū)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fā)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內容,并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tài),即獲得專利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專利文獻作為技術信息最有效的載體,囊括了全球90%以上的最新技術情報,相比一般技術刊物所提供的信息早5-6年,而且70%-80%發(fā)明創(chuàng)造只通過專利文獻公開,并不見諸于其他科技文獻,相對于其他文獻形式,專利更具有新穎、實用的特征。可見,專利文獻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信息源,另據實證統(tǒng)計分析,專利文獻包含了世界科技技術信息的90%-95%。
2016年11月,中國專利局2015年受理了國內外申請者逾110萬件專利申請,占全球總量近40%,超過美日韓總和。
基本解釋:[patent]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首創(chuàng)者所擁有的受保護的獨享權益。
詳細解釋:(在中國古代的解釋是1,2,3)
1、專謀私利?!蹲髠?#8226;哀公十六年》:"若將專利以傾王室,不顧楚國,有死不能。"《史記•周本紀》:"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
2、壟斷某種生產或流通以掠取厚利。漢桓寬《論•復古》:"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為天下之專利也。"《明史•張四維傳》:"御史郜永春視鹽河東,言鹽法之壞,由勢要橫行,大商專利。"
3、專一而敏銳。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人生幼小,精神專利,長成之后,思慮散逸,固須早教,勿失機也。"
如此巨大的信息資源遠未被人們充分地加以利用。事實上,對企業(yè)組織而言,專利是企業(yè)的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會透露的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因此,企業(yè)競爭情報的分析者,通過細致、嚴密、綜合、相關的分析,可以從專利文獻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開的專利資料為本企業(yè)所用,從而實現其特有的經濟價值。
1、例如"這僅僅是我的專利",口語中的使用,僅僅指的是"獨自占有"。
2、知識產權中的三重意思,比較容易混淆。
第一:專利權的簡稱,指專利權人對發(fā)明創(chuàng)造享有的專利權,即國家依法在一定時期內授予發(fā)明創(chuàng)造者或者其權利繼受者獨占使用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權利,這里強調的是權利。專利權是一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占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征得專利權人的授權或許可。
第二:指受到專利法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即專利技術,是受國家認可并在公開的基礎上進行法律保護的專有技術。"專利"在這里具體指的是技術方法--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技術或者方案。(所謂專有技術,是享有專有權的技術,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某些不屬于專利和技術秘密的專業(yè)技術,只有在某些技術服務合同中才有意義。)專利是受法律規(guī)范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它是指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該國內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享有的專有權,并需要定時繳納年費來維持這種國家的保護狀態(tài)。
第三:指專利局頒發(fā)的確認申請人對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享有的專利權的專利證書或指記載發(fā)明創(chuàng)造內容的專利文獻,指的是具體的物質文件。
1、不僅戰(zhàn)斗機沒有專利之爭,世界上各國裝備的核心裝備,都沒有申請專利的先例,戰(zhàn)斗機申請專利,主要有兩個問題,有的人會說,申請專利就能夠索要專利費,并且限制其他國家研制,實際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專利在民用領域的限制能力都比較有限,在軍用領域更是毫無意義。
2、第一點:申請專利需要公開技術,不管是任何一個領域的專利,只要申請專利,就需要公開技術。公開技術就意味著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知道這種戰(zhàn)機的生產技術,那么該戰(zhàn)機的安全將受到極大的威脅。一些敵對國家可能會根據這些技術,制造出相應的對抗性戰(zhàn)機。各國對于軍事武器的技術都十分的保密,我們所能看到的技術只是各國公開的簡易數據,真正的核心技術普通人是接觸不到的。這也是為什么有的國家能夠制造出五代戰(zhàn)斗機,有的國家只能制造出三代戰(zhàn)斗機,有的國家甚至不能生產戰(zhàn)斗機的原因。
3、第二點:申請專利的限制意義不大,世界上有無數的條約和規(guī)定,但是在絕對利益面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完全遵守這些條約和規(guī)定。拿現在的伊朗核問題來說,按照國際規(guī)定,伊朗不能生產核武器。但是伊朗仍然堅持要生產核武器,即使美國的戰(zhàn)機部署到家門口,也不愿意輕易放棄。假如戰(zhàn)機生產專利技術公布之后,其他國家的葫蘆畫瓢,生產出同樣的戰(zhàn)機,或者其他國家在技術上進行小幅度改進,生產出來一款新型戰(zhàn)機,專利國也沒有任何辦法。
4、試想一下,如果美國把F22戰(zhàn)斗機的技術公布的話,只要有條件生產這類戰(zhàn)機的國家,都會不遺余力的生產。美國雖然足夠強大,但是也不可能為了一個戰(zhàn)斗機去得罪整個世界,這種事情一旦發(fā)生,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因此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輕易把自己領先世界的軍事技術公布出來,更不會用它去申請所謂的專利。
5、實際上軍事武器一直都收取“技術費”,戰(zhàn)斗機雖然不申請專利,但是在出售給其他國家的時候,出口國都會連帶著出售一部分技術,索要一定的技術費用。由于技術出口并不公開,武器的發(fā)明國仍然能夠對大部分國家保持技術優(yōu)勢,還能夠在出口技術的時候索要一大筆費用,承擔的風險要遠低于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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