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回溯到 1993 年,A 某的母親在市場開設檔口經(jīng)營燒臘,她精心制作的 “梯面肥婆燒肉” 憑借獨特的風味,迅速贏得了食客們的喜愛,逐漸成為當?shù)丶矣鲬魰缘牡貥嗣朗?。多年來,“梯面肥婆燒肉?屢獲殊榮,獲評當?shù)厥筇厣r(nóng)家菜等榮譽,還受到多個新聞媒體的關注與報道,在當?shù)夭惋嬍袌隽粝铝藵饽夭实囊还P。
2002 年,B 某與 A 某的姐姐喜結(jié)連理,此后便加入到 A 某一家共同經(jīng)營的 “肥婆燒臘快餐店”。這本是一段家族齊心創(chuàng)業(yè)的佳話,卻在后來的發(fā)展中逐漸變了味。2015 年,B 某成功注冊了 “梯面肥婆” 餐飲服務類商標,并借此開設了多家分店。
婚姻破裂引發(fā)商標風波,昔日親人對簿公堂
2018 年,B 某與妻子感情破裂,最終分道揚鑣。2021 年,B 某注冊成立個人餐飲公司,而 A 某一家的 “肥婆燒臘快餐店” 也搬離原址繼續(xù)經(jīng)營。此時,B 某竟以商標侵權為由,要求 A 某停止使用 “梯面肥婆” 標識。A 某一家自然無法接受,畢竟 “梯面肥婆” 這個招牌從 1993 年起就由其母親一直使用至今,B 某的行為無疑是惡意搶注商標。雙方矛盾不斷激化,最終在 2023 年,B 某將 A 某告上了一審法院。
法院判理:商標法下對誠信原則的堅守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后,駁回了 B 某的全部訴訟請求。B 某不服,遂向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起上訴。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經(jīng)深入審理認為,依據(jù)《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A 某母親及其家人長期經(jīng)營 “梯面肥婆燒肉”,雖未對該標識進行商標注冊,但經(jīng)過多年的苦心經(jīng)營,該標識在餐飲行業(yè)及消費群體中已經(jīng)積累了一定的美譽度,并且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客觀上早已起到了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屬于 “有一定影響” 的未注冊商標。
而 B 某曾深度參與 A 某及其家人的餐飲經(jīng)營活動,對 “梯面肥婆燒肉” 在先使用的情況了如指掌。在此情形下,B 某注冊涉案商標的行為,明顯屬于 “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 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這嚴重違背了商標法所倡導的誠實信用原則,是典型的權利濫用行為。因此,廣州知識產(chǎn)權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案例為所有市場主體敲響了警鐘:商標是企業(yè)的重要資產(chǎn),但獲取商標的途徑必須合法合規(guī),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響商標的行為,不僅違背商業(yè)道德,更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 “梯面肥婆” 商標糾紛案中,所援引的相關司法解釋及涉及的具體條款與商標惡意搶注后行使權利的法律認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第二款
商標申請人的主觀意圖以及實際混淆的證據(jù)可以作為判斷混淆可能性的參考因素,明確 “惡意” 屬于判斷混淆可能性的參考因素。
第二十三條
在先使用人主張商標申請人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如果在先使用商標具有一定影響,而商標申請人明知或者應知該商標,即可推定其構(gòu)成 “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在本案中,B 某曾參與 A 某及其家人的餐飲經(jīng)營活動,顯然知悉 “梯面肥婆燒肉” 這一在先使用的標識,符合此條中 “明知或者應知” 的情形,可推定其構(gòu)成惡意搶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雖未在案例中明確指出具體使用了哪條,但整體可用于在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中,對涉及商標侵權等行為進行法律適用和判定,例如可能用于判斷 B 某后續(xù)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 A 某等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等方面,為案件的審理提供法律依據(jù)和判斷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
本案主要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而此解釋是對民法典總則編的細化和補充,可能在具體認定 B 某行為是否違反誠信原則等方面提供更具體的解釋和指導,進一步說明 B 某惡意搶注商標后行使權利的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屬于權利濫用。